苏州市吴江区律师撰写论文荣获省律协研讨会一等奖
文章出处:苏州律师协会 责任编辑:苏州律师 阅读量:次 发表时间:2024-09-2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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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1日,江苏省律师协会主办的“民法典合同编与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专题研讨会”在扬州市涵田汇金酒店成功举办。“民法典专题研讨会”自2020年至今,已连续五年举办。
江苏省律师协会于今年7月开展论文征集活动,全省各律师协会、各律所、律师积极参与,总计投稿数量137篇,其中99篇论文入选《民法典合同编与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专题研讨会论文集》(下称《研讨会论文集》),本年度研讨会投稿数为历年来最多一次。经过省律协民商委初审、专家终审两轮评审,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9篇以及优秀奖15篇。
北京市中伦文德
苏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冯运晓律师和肖波律师共同撰写《债权人撤销权之“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解释论》一文,认为《民法典》第538条、第539条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实质要件从《合同法》第74条的“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修改为了“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该变化的实质是降低了债务人行为诈害性的认定标准,将诈害性从“实际损害”标准扩张到了“实际损害”+“可能损害”标准,并对“影响债权实现”的判断标准和判断时点作了细化解释。该论文经评选荣获一等奖,这也是苏州律师首获此项殊荣。同时,北京市中伦文德(苏州)律师事务所尤恒昱律师所撰写的《以“猎头服务协议”为例浅析中介报酬的支付条件》一文亦入选研讨会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