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起诉、历时4年,苏州离婚案终获调解!王敏霞律师案件解说
王敏霞律师,是苏州离婚家事与经济纠纷领域深耕多年的知名律师,专注苏州离婚诉讼、复杂离婚财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债权债务处理等相关案件,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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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霞律师,是苏州离婚家事与经济纠纷领域深耕多年的知名律师,专注苏州离婚诉讼、复杂离婚财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债权债务处理等相关案件,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精准的诉讼策略,帮助无数深陷婚姻困境的当事人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天,王敏霞律师将为大家解读一起苏州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拆解案件背后的诉讼逻辑与实务要点,希望能为有类似困扰的朋友提供参考。
这是一起极具代表性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程某某与孙某某结婚十年,育有两个子女,婚姻后期因家庭矛盾彻底破裂,程某某在绝望之下提出离婚,却遭遇孙某某的拖延与拒绝,一场漫长的离婚诉讼就此拉开序幕,全程历时四年,历经两次起诉,最终在苏州法院的调解下尘埃落定。
王敏霞律师案件回顾:第一次起诉,无奈撤诉未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据案件细节显示,程某某与孙某某婚后长期因家庭琐事、婆媳矛盾及孙某某缺乏主见、过度依赖父母(俗称“妈宝男”)等问题产生争执,矛盾日积月累,最终让程某某对这段婚姻彻底失去信心,正式向孙某某提出离婚。但孙某某采取“耗字诀”,既不好好维系婚姻,也明确拒绝离婚,试图以拖延的方式逼迫程某某妥协。
万般无奈之下,程某某选择独自外出打工,与孙某某正式开始分居,这也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常见举措之一。在分居满一年、多次与孙某某沟通调解无果后,程某某回到苏州,委托了一位律师全权处理其离婚事宜——正如王敏霞律师常说的,离婚诉讼涉及身份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多个维度,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才能最大程度减少自身的奔波与损耗。
程某某当场支付了7000元律师费,虽觉费用偏高,但为了避免异地来回奔波、节省时间精力,还是咬牙承担。按照委托约定,律师全权负责与苏州法院、孙某某一方的沟通协调,程某某仅需在开庭时亲自到场即可,随后便匆匆返回异地继续工作,维持生计。
很快,苏州法院确定了第一次开庭时间,程某某接到律师通知后,及时返回苏州参与庭审。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法官居中审理,书记员负责全程记录,程某某与代理律师坐在一侧,孙某某则与其父亲一同出庭,双方立场对立,气氛紧张。
庭审中,程某某一方明确提出诉讼请求:主张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请求苏州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核心理由是孙某某系“妈宝男”,大事听从父亲意见,小事依赖母亲,双方长期无法正常沟通,已无和好可能。而孙某某一方则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辩解称子女尚小,离婚会影响孩子成长,同时提交了多页材料,控诉程某某“不好好过日子、频繁索要钱财、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否认自身存在任何问题。
面对孙某某的控诉,程某某当场反驳:“既然你认为我如此不堪,为何又不同意离婚?”但孙某某始终避而不答,坚持拒绝离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被告明确不同意离婚,且无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通常会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原则,判决不准离婚,本案也不例外——苏州法院最终驳回了程某某的离婚诉讼请求,第一次起诉以失败告终。
王敏霞律师案件拆解:第二次起诉,调解博弈终达成,耗时四年终获解脱
第一次起诉失败后,程某某的代理律师及时告知其核心法律要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若程某某仍坚持离婚,需继续与孙某某分居满一年后,再次向苏州法院提起诉讼,届时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将大幅提升。
为了彻底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程某某选择继续等待,在异地努力工作、独自生活,与孙某某保持分居状态,这一等,又是一年。一年期满后,程某某再次委托该律师,向苏州法院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此次支付律师费5000元,尽管经济压力较大,但程某某离婚的决心从未动摇。
庭审前,程某某的代理律师与孙某某进行沟通协商,孙某某主动询问:“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吗?”律师明确回复:“结合法律规定和本案情况,若你仍不同意离婚,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或许是意识到程某某离婚的决心异常坚定,或许是不愿再经历繁琐的庭审流程,孙某某终于松口,同意进行调解。
但此时,程某某的代理律师给出了专业建议:继续坚持起诉,不轻易接受调解。核心原因在于,孙某某性格反复无常,此次松口可能只是暂时妥协,若中途变卦,将再次拖延离婚进程,起诉离婚对程某某更具保障。不过,孙某某随后主动联系程某某,以“起诉离婚会留下案底,影响子女未来就业”为由,劝说程某某接受调解。程某某虽将信将疑,但出于对子女未来的担忧,最终同意调解。
随后,苏州法院负责庭前调解的工作人员,结合双方的意见,起草了调解协议书,重点明确了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核心事宜。而调解过程中,最激烈的博弈集中在子女抚养权上——程某某坚决要求抚养两个子女,孙某某却态度强硬,拒绝放弃任何一个子女的抚养权,双方陷入长期拉锯。
此时,代理律师结合双方实际情况,为程某某进行了专业分析:程某某目前收入不稳定,无家人协助照顾子女,既要工作谋生,又要独自抚养两个子女,精力和经济能力均有限;而孙某某一方态度坚决,且具备一定的抚养条件,综合来看,程某某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胜算较低。这一分析也符合苏州法院审理子女抚养权案件的核心考量因素——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综合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情况综合判定。
经过多轮协商、反复博弈,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两个子女由孙某某抚养,程某某自愿放弃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即“净身出户”),并按月支付子女抚养费。协商一致后,苏州法院将调解协议书寄送至双方手中,双方签字按手印后寄回法院确认。一段时间后,程某某收到了苏州法院发送的短信,链接内即为离婚调解书,其法律效力与离婚证完全等同。至此,历时四年,经过两次起诉、一次调解,程某某终于成功解除了婚姻关系,获得了久违的自由。
王敏霞律师深度解说:本案诉讼思路与核心感悟,胜诉的关键的是坚持与理性
作为深耕苏州离婚家事领域多年的律师,我王敏霞律师结合本案的审理过程,为大家深度解说本案的诉讼思路与核心要点,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实现离婚诉求,虽非传统意义上的“胜诉”,但实现了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摆脱痛苦”的核心诉求,本质上就是一场成功的诉讼。
首先,本案的核心诉讼思路,始终围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展开。第一次起诉时,当事人已分居满一年,但因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且无其他充分证据佐证感情破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这是离婚诉讼中非常常见的情况,并非意味着离婚无望。此时,我们的核心策略是“坚持分居、积累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后再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即可满足“应当判离”的法定条件,这也是本案能够最终成功离婚的关键前提。
其次,关于调解与起诉的选择,本案给出了明确的实务参考。代理律师最初建议继续起诉,是基于对被告性格的判断,避免其变卦拖延,这是从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的专业考量;而最终选择调解,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因担心子女未来发展,选择接受调解,放弃部分权益(财产、抚养权),换取更快速、更平和的离婚结果,这也体现了离婚诉讼中“灵活变通”的重要性,并非所有案件都需要硬刚到底,适合当事人的解决方案,才是最优方案。
再者,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争夺,本案充分体现了“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当事人虽迫切希望抚养子女,但结合其自身抚养能力、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争夺抚养权的胜算较低,此时选择放弃抚养权,并非妥协,而是理性的选择——避免因长期诉讼加剧对子女的伤害,同时也能让自己更快摆脱婚姻困境,重新开始生活。这也提醒所有深陷离婚纠纷的当事人,争夺子女抚养权时,既要坚持自身诉求,也要理性评估自身条件,避免盲目诉讼。
最后,结合本案,我王敏霞律师也想分享几点感悟:婚姻的本质是陪伴与包容,十年婚姻,从美好开始到潦草结尾,令人唏嘘。我始终不提倡随意离婚,尤其是有子女的家庭,离婚对子女的伤害是深远且长久的,若矛盾可以调和,应尽力沟通修复,珍惜彼此的缘分。但如果当事人身处痛苦的婚姻中,遭遇家暴、精神控制、伴侣沉迷黄赌毒等情况,不必为了“表面的家庭完整”苦苦煎熬——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永远高于一切,此时,离开不是逃避,而是自救。
本案中,当事人历经四年,两次起诉,最终通过调解成功离婚,虽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但终于摆脱了痛苦的婚姻,实现了自身的诉求,这就是胜诉的核心意义——不是一定要争夺到多少财产、抚养权,而是实现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帮助当事人重获新生。在此,我也提醒各位,结婚可以是一时的冲动,但离婚必须深思熟虑,既要拥有经营婚姻的智慧,也要拥有随时离开的勇气;若深陷离婚纠纷,建议及时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才能更高效、更顺利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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