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店拖欠货款,缺席判决背后的法律较量——苏州知名离婚律师王敏霞案件解说
作为一名在苏州深耕离婚家事与经济纠纷领域多年的苏州律师,我经手的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占了相当比例。今天要回顾的这起案件,看似是一起普通的服装款拖欠纠纷,实则涉及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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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在苏州深耕离婚家事与经济纠纷领域多年的苏州律师,我经手的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占了相当比例。今天要回顾的这起案件,看似是一起普通的服装款拖欠纠纷,实则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证据固定、缺席审判等多个法律要点,值得好好拆解一番。
生意往来四年,老客户变“老赖”
事情要从原告章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周某某之间的生意往来说起。从2015年开始,章某某就向张某某夫妇供应服装,合作了六七年,按理说彼此之间是有一定信任基础的。
问题出在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这段时间。根据章某某提供的证据,这期间他累计向张某某夫妇供货价值92670元,但对方仅支付了5000元,剩下的87670元像石沉大海,催了又催,始终没有下文。
微信记录成关键证据
章某某不是没有努力过。2022年7月18日,他通过微信给张某某发了一张手写单据,上面清楚写着合计30824元,还备注了“7月12日微信5000元”。他附了一句话:“兄弟去年的还有25824元,麻烦这两天给我结一下,谢谢。”
张某某怎么回的?“这段时间真的没生意,太差了,真的难。”——承认欠款,但以“困难”为由拖延。
几天后的7月27日,章某某又发了两份单据过去:2021年下半年合计41914元,2022年上半年19932元。8月7日再次催款,张某某8月9日回复:“我在,我看看这个星期给你安排点吧。”
与此同时,章某某也把这些单据通过微信发给了周某某。周某某同样没有对金额提出异议,只是表示目前困难,会安排。
这些微信聊天记录,成了本案最核心的证据。
夫妻先后“失联”,法庭缺席判决
让章某某没想到的是,当他终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时,张某某和周某某竟然玩起了“消失”。苏州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向两人送达了法律文书,但开庭那天,两人都没有到庭,也没有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意见。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个时间点:张某某与周某某于2014年4月18日登记结婚,2022年11月11日登记离婚。而本案的欠款发生在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也就是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章某某的诉讼请求很明确:要求两被告支付货款87670元,以及从2022年7月13日起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按LPR的1.5倍计算)。
法院认定:债务成立,利息起算点调整
苏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章某某将单据发给两被告后,两人均未对欠款金额提出异议,甚至还作出了承诺付款的意思表示,这应当视为对结欠金额87670元的认可。债务应当履行,两被告未按期付款,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某、周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章某某8767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不过利息的计算方式与原告主张有所不同——法院支持以8767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2023年1月9日)起按LPR标准计算,而不是原告主张的2022年7月13日和1.5倍。同时,案件受理费1992元、保全费900元,以及公告费600元,全部由两被告承担。
王敏霞律师深度解说
这起案件虽然事实清楚、证据相对充分,但其中几个诉讼要点非常值得当事人和同行关注。
第一,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本案的欠款发生在张某某与周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周某某本人也收到了催款单据并作出了“会安排”的回复,这说明她对这笔债务是知情且认可的。虽然两人在章某某起诉前一个月办理了离婚登记,但这并不影响债务性质的认定。我在处理苏州地区的家事纠纷和经济纠纷时经常强调:离婚不能逃避共同债务,关键要看债务形成的时间和对方是否知情、是否用于家庭经营。
第二,微信证据的固定至关重要。这起案件中,原告章某某的做法非常值得借鉴——他完整保存了所有微信聊天记录,包括发送的单据照片、文字催款内容、对方的回复等。在被告缺席审判的情况下,这些证据成为了法院认定事实的主要依据。我在实务中一直提醒当事人:生意往来中的微信沟通,不要随意删除,转账记录、对账单、催款记录都要留痕。
第三,缺席审判的利与弊。本案两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放弃了应诉抗辩和质证的权利。从结果上看,这对原告是有利的,因为法院只能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但需要提醒的是,缺席判决并不意味着自动胜诉——原告仍然需要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同样会驳回诉讼请求。
第四,利息起算点和利率标准。本案中法院没有完全支持原告主张的利息计算方式,而是将起算点从2022年7月13日调整为起诉之日(2023年1月9日),利率标准也从LPR的1.5倍调整为LPR本身。这说明法院对逾期利息的认定相对审慎,需要有明确的付款期限约定或者催款后的合理履行期。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利息主张时,应当注意这一点。
最终,本案以原告章某某胜诉告终。两被告不仅要支付87670元货款本金,还要承担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甚至公告费。缺席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拒不履行,原告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作为一名长期在苏州处理离婚家事与经济纠纷的律师,我想说的是:无论是做生意还是处关系,诚信都是最基本的底线。一旦对方出现违约迹象,及时固定证据、果断采取法律行动,才是保护自身权益最有效的方式。胜诉不是终点,执行到位才是真正的终点。本案的胜诉,为章某某后续申请强制执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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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霞律师-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
王敏霞律师 2014年律师执业,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兼具法律、财务、企业管理等工作经历及专业背景,现为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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