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买卖合同纠纷交货时间如何认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买卖交易时,一般要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卖合同要明确货物质量标准、货物交付时间等内容,那么民法典买卖合同纠纷交货时间如何认定?下面就为读者
法律咨询
律师专线 151-5155-894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买卖交易时,一般要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卖合同要明确货物质量标准、货物交付时间等内容,那么民法典买卖合同纠纷交货时间如何认定?下面就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买卖合同纠纷交货时间如何认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合同出现交货纠纷的,交货时间一般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图片
二、订立合同时如何预防合同纠纷
1、依法严格签定合同
从法律意义上讲,合同分有效、无效、效力待定三种情形,而法律对有效合同的保护最为严格,因此,依法签订有效合同是预防合同纠纷的根本。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或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不可能得到法院的全面严格保护,合同当事人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极力避免这几类合同情形的出现。事实上,无效或效力待定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影响最大。
2、认真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防止“钓鱼合同”出现。
签订合同时,要防止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别人名义的公司与自己签订合同。对无明确授权的代理人、代表人也不能签订合同。订立合同时,还要认真考察对方是否有履约能力,对对方的资金情况及实际生产情况,一定要实际考察或调查,不轻信对方单方面允诺。严防对方以小合同、小标的的履行来换取大合同、大标的的获利,然后就不再履约,要识破对方的“钓鱼合同”。
3、预防合同中出现“陷阱条款”
签订合同要坚持权利义务平等,对于已方的履约能力要有正确的估计。若对方一谓加大别人的合同义务,而自己却不承担任何实质性义务或责任,就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合同问题,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
4、坚持书面合同形式,杜绝“口头君子协议”,重视“示范合同”的运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合同出现交货纠纷的,交货时间一般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约定。
我要聘请律师

资讯中心
- 法润童心护成长:苏州律师暑期公益普法 2025-07-08
- 苏州司法行政工作半年度推进会:法治新 2025-07-08
- 2025 年苏州律师收费标准深度解析:专业 2025-07-07
- 多维视角下的城市更新法治实践:苏州律 2025-07-02
- 王敏霞律师深度解读 2025 长三角建筑法律 2025-07-01
- 苏连宿律协携手共进,王敏霞律师解读区 2025-06-24
- 王敏霞律师点评:姑苏律协助力,民企出 2025-06-24
- 聚焦债务化解司法实践 苏州律师行业共探 2025-06-20
- 苏州律师共探 AI 新局:长三角示范区三地 2025-06-17
- 苏州律师的创新突围:从风险防范到 AI 2025-06-17

王敏霞律师-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
王敏霞律师 2013年律师执业,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兼具法律、财务、企业管理等工作经历及专业背景,现为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合...
QQ咨询

咨询热线 151-5155-8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