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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律师解读:套取银行贷款转贷致合同无效,保证人责任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作为民营经济融资的重要补充形式,在苏州地区的经济活动中较为常见,但随之而来的借贷纠纷也日趋复杂。其中,因出借资金来源不合法导致借贷合同无效,进而引发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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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作为民营经济融资的重要补充形式,在苏州地区的经济活动中较为常见,但随之而来的借贷纠纷也日趋复杂。其中,因出借资金来源不合法导致借贷合同无效,进而引发的保证人责任认定问题,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高频争议点。近日,一起因套取银行贷款转贷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审理尘埃落定,该案对于厘清此类纠纷中保证人的责任边界具有典型参考意义。苏州知名律师王敏霞将结合该案及苏州本地司法实践,对此类问题进行深度解读。
 
  ▌案件核心脉络梳理
 
  2023年3月,杜某因经营周转需求向徐某借款60万元,赵某应杜某请求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二人共同向徐某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杜某未能按期还款,赵某也未履行担保责任。徐某遂将杜某、赵某诉至法院,要求杜某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赵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庭审中查明的关键事实的是,徐某出借给杜某的60万元资金,并非其自有资金,而是全部来源于银行贷款。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案涉借款合同因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无效后,保证人赵某是否仍需承担责任。
 
  ▌法律适用与裁判逻辑解析
 
  结合该案审理过程及相关法律规定,苏州地区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裁判思路具有明确导向性,主要围绕以下两个核心层面展开:
 
  其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这一规定的立法本意在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禁止出借人通过转贷金融机构贷款牟利或规避监管的行为。正如苏州吴中区法院此前审结的类似案件所明确的,即使转贷行为未以牟利为目的,只要资金来源为金融机构贷款,该借贷合同即因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本案中,徐某以银行贷款作为出借资金,符合上述合同无效的情形,故法院依法认定其与杜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其二,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责任以“过错”为前提。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保证合同无效后,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核心在于判断保证人是否存在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进一步明确,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在苏州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对担保人“过错”的认定标准具有较强的实操性,通常需结合担保人是否参与借贷全程、是否知晓资金来源不合法等关键事实综合判断。若担保人明知出借人资金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以非法放贷为职业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仍提供担保,则可认定存在过错;反之,若担保人对合同无效的情形不知情,则无需承担责任。本案中,徐某未能举证证明赵某知晓案涉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即无法证明赵某存在过错,故法院最终判决赵某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判令杜某返还借款本金6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二审法院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敏霞律师深度点评与风险提示
 
  作为长期深耕苏州地区民商事纠纷领域的律师,笔者王敏霞关注到,近年来苏州法院审结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其中涉及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高利贷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占比显著提升,此类案件中保证人的责任认定问题也成为当事人争议的核心。结合本案及苏州本地司法实践,笔者在此作出如下深度解读与风险提示:
 
  从案件警示意义来看,本案再次明确了“资金来源合法性”是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前提要件。对于出借人而言,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套取银行贷款、网络金融平台贷款等金融机构资金转贷,此类行为不仅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无法主张约定利息,还可能因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涉嫌高利转贷罪,承担刑事责任。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此前审结的一起职场帮贷案件也印证了这一点,即使是基于职场压力的转贷行为,仍会被认定为合同无效。
 
  对于保证人而言,本案的裁判结果凸显了“审慎担保”的重要性。在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前,务必全面核实借款用途、资金来源等关键信息,避免因盲目担保陷入法律风险。若知晓或应当知晓出借资金来源不合法仍提供担保,不仅无法实现担保的初衷,还可能承担最高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如光明网报道的类似案件中,担保人因明知出借资金为信用卡套现仍提供担保,最终被判令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从苏州地区金融秩序维护的角度而言,此类案件的公正审理,既有效遏制了违法转贷行为的蔓延,也为民间借贷活动划定了合法边界。笔者提醒,苏州作为民营经济活跃的地区,民间借贷活动频繁,相关主体应增强法律意识,坚守合法合规底线;若遭遇此类纠纷,应及时留存资金流水、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依托专业法律意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推动苏州地区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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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霞律师 2013年律师执业,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兼具法律、财务、企业管理等工作经历及专业背景,现为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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