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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间借贷起纠纷,缺席判决仍担责——苏州律师解读民间借贷典型案例

在日常生活中,同事间出于情面的借贷行为十分常见,但一旦约定的还款义务未履行,昔日情谊便可能被纠纷取代。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同事间民间借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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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中,同事间出于情面的借贷行为十分常见,但一旦约定的还款义务未履行,昔日情谊便可能被纠纷取代。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同事间民间借贷案件,就折射出此类纠纷的典型问题。苏州知名律师结合该案,对民间借贷中的证据留存、送达规则及责任承担等关键要点进行解读,为市民规避相关法律风险提供参考。
 
  据法院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显示,原告杨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原系同事关系。2018年至2020年5月期间,张某某以其兄弟遭遇车祸需支付医疗费用为由,多次向杨某某借款。杨某某先后三次出借资金,其中前两次均与张某某一同前往苏州某园区附近的取款机取现后交付,每次3000元,第三次则在工厂发放工资后直接以现金形式出借5000元,累计出借11000元。因借款迟迟未还,经杨某某要求,张某某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欠条一份,明确载明“欠杨某某壹万壹仟元,半年还清”,并标注了欠款人及还款期限为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11月28日。
 
  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某偿还借款本金11000元,并以11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3.85%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同时要求张某某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张某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遂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庭审过程中,杨某某到庭参加诉讼并陈述案件事实、提交相关证据,而张某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张某某出具的欠条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张某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是引发本案纠纷的直接原因,理应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关于杨某某主张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有欠条、庭审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且利息计算标准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同时,张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等相应的诉讼权利,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张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杨某某借款本金1100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合计640元由张某某负担。
 
  苏州律师指出,该案作为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涵盖了实践中常见的多个关键问题。从证据角度而言,欠条作为债权凭证,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及借款金额的核心证据,本案中杨某某正是凭借有效的欠条顺利实现了债权主张。但需要注意的是,仅有债权凭证并非绝对稳妥,若双方存在款项交付争议,出借人还需提供转账记录、取款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佐证款项已实际交付,尤其是现金交付的情形,更应注重留存相关交付细节的证据,以避免后续举证困难。
 
  从送达与庭审规则来看,部分债务人误以为“躲起来”就能逃避债务,实则不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法定期间,即视为送达。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债务人放弃诉讼权利的行为,并不会影响法院依据现有证据作出公正裁判,反而可能因自身缺席导致权益受损。
 
  此外,关于逾期利息的主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双方未约定借期内利率及逾期利率,法院支持按年利率3.85%计算逾期利息,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
 
  最后,王敏霞律师(苏州)对此案作出深度点评:“本案看似简单的同事间借贷,实则为大众敲响了民间借贷的法律警钟。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出借人应秉持谨慎原则,不仅要让借款人出具规范的债权凭证,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关键信息,还应注重留存款项交付的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债权无法实现。对于借款人而言,应树立诚信意识,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即便暂时无力还款,也应主动与出借人沟通协商,而不是选择逃避。逃避诉讼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因此承担额外的费用(如本案中的公告费),甚至影响自身征信记录。”
 
  王敏霞律师进一步表示,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频发,尤其是亲友、同事等熟人之间的借贷,往往因碍于情面忽视了法律风险的防范。建议市民在参与民间借贷活动时,多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规范借贷流程、留存完整证据,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借贷纠纷伤害人际关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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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霞律师 2013年律师执业,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兼具法律、财务、企业管理等工作经历及专业背景,现为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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