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落地:苏州律师解读其对当事人权益的保障与实践影响
随着数字经济崛起、平台经济壮大及民生需求升级,苏州地区民事审判实践中涌现出诸多新型纠纷从数据权属争议到新就业形态用工矛盾,从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到超龄劳动者权益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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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经济崛起、平台经济壮大及民生需求升级,苏州地区民事审判实践中涌现出诸多新型纠纷——从数据权属争议到新就业形态用工矛盾,从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到超龄劳动者权益争议,传统案由体系已难以精准匹配。2025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及配套通知(以下统称《修改决定》),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第三次修正,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司法新规的落地,不仅将规范民事立案、审判流程,更将为苏州乃至全国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提供更精准的制度支撑。作为深耕苏州法治实务多年的律师,笔者结合本地司法实践,对新规核心内容及实践意义展开解读。
此次《修改决定》的出台,既是对五年来法治建设成果的呼应,也是对司法实践需求的精准回应。2020年版《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施行以来,苏州法院在审理各类民事纠纷中已发现诸多适配难题:如某技术公司虚假宣传"音乐疗法治耳鸣"引发的消费纠纷,虽最终以欺诈认定"退一赔三",但案由选择过程中曾面临"服务合同纠纷"与"消费欺诈纠纷"的界定困惑;又如平台骑手与配送企业的工伤赔偿争议,因劳动关系认定模糊,案由选择一度成为诉讼难点。而此次修改恰逢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司法等多部法律修订完成,新规通过206个案由的增减、升降级调整,形成包含12个第一级案由、59个第二级案由、总计1055个案由的网状体系,全面覆盖民法典及现行民事法律调整的纠纷类型,为苏州法院精准审理新型案件提供了明确指引。
从苏州司法实践需求来看,新规的核心修改内容极具针对性,尤其在三大领域将产生深远影响。其一,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增"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第一级案由,下设数据权属、数据合同、侵害数据权益等细分案由。这一调整精准契合苏州数字经济发展定位——作为数字经济先行城市,苏州集聚大量互联网企业、数据处理机构,此前频发的数据泄露、数据交易违约等纠纷,因无对应案由常面临立案指引模糊问题,新规实施后将实现此类纠纷案由的精准匹配。其二,聚焦民生福祉保障,完善新就业形态与超龄劳动者相关案由。苏州作为制造业与服务业重镇,平台骑手、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庞大,超龄返聘劳动者也不在少数。新规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升级为"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增设"新就业形态用工合同纠纷""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等细分案由,明确不同用工关系下的案由适用规则,将有效破解此前此类纠纷"案由难定、责任难分"的困境。其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竞争纠纷、商事纠纷案由。针对苏州民营经济发达的特点,新规细化知识产权相关案由,增设"不正当获取、使用数据纠纷"等第四级案由,将为企业维权提供更精准的诉讼指引,助力苏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理解新规,还需准确把握其编排体系与适用规则的核心逻辑。此次修改后的案由体系采用"纵向十二部分、横向四级结构"的总分式设计,第三级案由为司法实践常用类型,第四级案由覆盖典型常见纠纷。从适用规则来看,当事人与律师需重点关注三点:一是优先选择低级案由,无对应案由时再适用上一级案由,如苏州企业遭遇数据盗取,应优先选择"侵害数据权益纠纷"而非笼统的"数据纠纷";二是法院可根据审理查明的实际法律关系变更案由,避免因初始案由选择偏差影响权利主张;三是严禁以"无对应案由"为由拒绝受理或驳回起诉,这一要求将从制度上杜绝"立案难"问题,保障当事人起诉权利。
结合苏州本地实践,有三类新增案由的适用值得重点关注。在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领域,新规明确不同纠纷类型的案由适配规则:合同类纠纷适用"数据合同纠纷""网络虚拟财产合同纠纷",权属争议适用对应权属案由,侵权纠纷则区分一般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类侵权。在新就业形态领域,新规厘清了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案由边界——若骑手与平台符合或部分符合劳动关系,适用"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项下案由;若仅为普通民事关系,则适用劳务合同、承揽合同等案由,这一区分将为苏州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明确指引。在超龄劳动者领域,新规废止了"超龄即按劳务关系处理"的单一规则,增设"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超龄劳动者劳务合同纠纷",结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区分案由适用,将更精准保障苏州大量超龄返聘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作为长期服务苏州当事人的律师,笔者王敏霞认为,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落地对苏州法治实践具有里程碑意义。从当事人角度而言,新规通过更精准的案由体系,让当事人起诉时"找对方向",有效降低诉讼门槛;从律师实务角度,明确的案由适用规则将提升诉讼代理效率,助力律师更精准地梳理案件脉络、主张法律依据;从司法实践角度,统一的案由标准将规范苏州各级法院的立案与审判流程,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实现"同案同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聚焦的数据权益、新就业形态、超龄劳动者权益等领域,均是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矛盾集中的领域,其精准适配将为苏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福祉提升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展望2026年1月1日新规正式施行,笔者建议苏州地区当事人在面临民事纠纷时,可提前咨询专业律师,结合新规案由要求梳理案件事实;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平台企业,可对照新规完善合同条款、规范用工管理,从源头防范纠纷。同时,笔者将持续关注新规在苏州的落地实施情况,依托专业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精准诉讼指引,助力新规在本地司法实践中充分发挥保障当事人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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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霞律师-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
王敏霞律师 2013年律师执业,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兼具法律、财务、企业管理等工作经历及专业背景,现为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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