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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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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2022年,苏州作为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八个试点地区之一,依托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基础,瞄定全市20万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四大工程”,在理论研究、制度建设、举措创新等方面改革破题、先试先行,积极探索法治素养提升的有效路径,示范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近期,江苏省委宣传部、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苏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
  
  二、《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根据省文件部署要求,在吸收苏州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全国试点经验成效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中区等地及市级机关部门开展我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国家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抓好与我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全国试点的衔接,市法宣办起草了本实施方案,并发文征求了92家市级机关和10个县级(市、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意见。经认真研究、讨论反馈意见后,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以使法治成为苏州高质量发展的显著标志、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聚焦重点对象,提高全民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助推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走在前列,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新提升。
  
  《实施方案》确定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从2023年12月开始至2025年8月结束,分动员部署、全面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围绕四类重点对象,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尊法赋能”行动、青少年“学法护航”行动、市场主体“守法致远”行动、村(居)民“用法安居”行动,建立公民法治素养“需求收集、多元供给、效果评价、分析研判、反馈改进、质效提升”的工作闭环,打造品牌化宣讲活动、项目化实践阵地、精品化文创产品。依托苏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做足做好传统与现代“双面绣”文章,打造“江南法治文化”特色品牌。
  
  《实施方案》要求,一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要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健全统筹协调、信息研判、调度指导等工作机制,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努力形成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层层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格局。三要健全保障机制,完善融合发展、提升激励、理论研究、科学考评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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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霞律师-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

王敏霞律师2013年律师执业,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兼具法律、财务、企业管理等工作经历及专业背景,现为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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