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住建部明确将《物业管理条例》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从顶层设计重塑行业定位,推动物业回归服务本源。相城区人民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物业纠纷难点堵点,紧扣政策导向,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导、评价功能,以典型案例明晰权责、引导理念升级,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案例一:服务不达标态度不端正司法调解引导物业提升服务质效某小区感应门频繁故障,多名业主出入被夹。怀孕业主李女士上班途中被突然关闭的感应门夹伤膝盖,因孕期无法拍片检查,只能居家休养。李女士与物业沟通索赔,对方虽口头答应却迟迟不予兑现。
该案审理时,多名小区业主主动到场旁听,反映该物业长期服务不到位,双方矛盾突出。李女士表示,起诉金额不大,核心是希望物业正视问题,提供与收费标准匹配的服务。相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物业服务的核心是“服务”而非“管理”,物业公司应当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全面、诚信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结合最新文件精神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依法认定物业公司存在服务瑕疵。
经法官调解,物业公司当庭向李女士诚恳道歉,并现场支付李女士医疗费,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同时引导企业摒弃“重收费、轻服务”的旧思维,推动物业企业摆正定位、转变理念,从“管理者”思维转向“服务者”姿态。
案例二:标准不过度服务不缺位司法划定物业服务“合理限度”某小区业主陈某使用手推车运输未加盖的蒜泥汤汁容器进入电梯,不慎洒落地面。11分钟后,75岁居民邵某踏入电梯,因踩到汤汁滑倒,造成T12椎体骨折,构成十级伤残。邵某起诉陈某及小区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相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负有日常维护义务,但非24小时即时响应。因事故发生于保洁非工作时间,且物业在接到报修后7分钟内完成清理,处置及时,已尽到管理服务职责,故认定物业公司无需担责,同时建议物业公司进一步优化服务机制,通过增设监控提示、延长保洁时段或设置应急联络渠道等方式提升服务响应效率。
相城区人民法院在该案中以公正裁判厘清多方权责,破除“出事即物业担责”的误区,明确物业服务以“合理限度”为标尺,引导物业从“传统管理”转向“精准服务”,为物业服务转变提供司法保障。
··从“管理”到“服务”,是理念之变、定位之变、治理之变。近年来,相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化解物业纠纷,持续推进物业纠纷源头化解,联合区住建局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物业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挂牌成立全市首个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站。深入镇街开展法律讲座,发放纠纷提示手册,针对性解答物业费缴纳、小区违法处置、空关房收费等高频问题,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督促物业企业转变理念,提升服务水平。
小物业连着大民生,物业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居民幸福感。为落实相城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提质增效行动要求,相城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紧扣物业服务新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典型案例明规则、树导向、促规范,推动物业行业提质升级,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相城、法治相城、宜居相城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