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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苏州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度援助律师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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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要求,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维护好受援人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区律师协会决定组建“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度援助律师团”。
 
  
 
  现将援助律师团成员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要求,结合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规模,“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度援助律师团”分为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两个服务组。由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组织领导,区律师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律师团成员任期为二年(2025-2026)。律师团成员将从区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队伍中公开招募,采取个人自愿与推荐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律师协会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甄选、确定。
 
  二、资格条件
 
  1.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三年内本人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行政处罚、行业处分;2.热心法律援助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与当事人沟通能力;3.刑事案件律师服务组要求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丰富的办理刑事案件的执业经验;民事案件律师服务组要求具有二年以上执业经历,可以熟练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
 
  三、服务内容
 
  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和管理,承办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区中心的法律援助案件原则上指派律师团成员办理。办案补贴按照区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执行。律师团成员的工作要求:1.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履行援助义务,及时、按时完成交办的案件,结案后一个月内将案卷整理归档交至区法律援助中心,配合区中心对承办案件进行案例编写、宣传报道等工作;2.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中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3.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办理案件,保证服务质量;4.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或中止交办的援助案件;5.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报酬或财物;6.对承办援助案件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格保密;7.不得将法律援助案件通过诱导等方式使受援人同意转为个人收费案件;8.在办理律师团以外业务时,不得以律师团身份进行不当宣传。如律师团成员在二年任期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中有懈怠、延迟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和其他不服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管理,未按照服务规范办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较差的,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律师协会将随时进行调整。律师团成员的服务成效,作为律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四、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请于2025年1月20日前,填写《“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度援助律师团”报名表》,报区法律援助中心。有意愿的律师,可以同时报名参加民事和刑事组,由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律师协会按照报名方向,结合报名律师的专业方向和执业状况,进行适当调配。联系人:薛晨燕,67593928,邮箱:1592137290 qq.com地址:相城区庆元路168号2号楼社会治理中心127室。
 
  苏州市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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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霞律师-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

王敏霞律师 2013年律师执业,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兼具法律、财务、企业管理等工作经历及专业背景,现为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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