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一场 “传承老政法精神 扛起新征程担当” 的主题座谈会,在苏州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引发关注。作为一名深耕苏州法治实务多年的律师,我始终认为,老政法精神的传承绝非法院内部的 “情怀共鸣”,更是关乎苏州法治根基稳固、司法为民理念延续的关键议题。这场座谈会不仅让 “艰苦创业、为民务实、坚守公正” 的老政法精神具象化,更折射出苏州司法系统在新征程中对 “根与魂” 的坚守 —— 这正是苏州能成为全国法治建设示范城市的重要精神密码。
一、老政法精神:苏州司法的 “源头活水”,藏在 “峥嵘岁月” 的细节里
座谈会上,老同志们追忆的 “艰苦创业岁月” 与 “司法改革突破”,恰是苏州司法发展的缩影。我在实务中曾多次听闻老一辈政法工作者的故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姑苏法院的老法官们背着案卷走街串巷,在弄堂里调解邻里纠纷,用 “一张纸、一支笔” 记录案情,却始终把 “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作为底线。这种 “务实作风” 与 “为民初心”,正是老政法精神的核心。
如今,苏州司法早已迈入数字化时代 —— 从 “网上立案” 到 “智慧庭审”,硬件设施迭代升级,但老同志们强调的 “庭审经验”“群众沟通方法” 从未过时。我曾代理一起姑苏区邻里物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借鉴老政法工作者 “接地气” 的沟通方式,避开生硬法条宣讲,转而从苏州人 “邻里和为贵” 的传统观念切入,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这让我深刻体会到:老政法精神不是 “过去时”,而是苏州司法应对复杂纠纷的 “方法论”,是连接法律条文与群众需求的 “桥梁”。
二、青年干警的 “传承答卷”:从 “口号” 到 “行动”,看见苏州法治的未来
三位青年干警的发言,更让我看到老政法精神在苏州司法新生代中的 “落地生根”。民二庭刘彩云提到的 “多一份对当事人的耐心”,立案庭姚东倩践行的 “‘一次性告知’做到位、‘暖心服务’做到底”,金阊法庭陈文龙坚守的 “办案子容不得半点马虎”,这些细节恰恰是律师与法院对接时最直观的感受。
就在上个月,我代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时,立案庭的青年干警主动告知我 “线上材料补正清单”,并耐心解释苏州本地 “劳动争议先行调解” 的流程 —— 这种 “不让当事人多跑一趟” 的服务,正是姚东倩口中 “老政法精神里的‘为民’”;而在庭审中,青年法官对证据细节的严谨核查,对劳动者权益的细致考量,也印证了陈文龙所说的 “守住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这些实践让我确信:苏州青年干警没有把 “传承” 停留在口号上,而是将老政法精神转化为了具体的司法行动,这是苏州法治 “后继有人” 的底气。
三、律师视角下的传承:老政法精神是苏州法律职业共同体的 “共同基因”
作为苏州律师,我们与法院干警既是法律程序中的 “合作者”,也是法治精神的 “同行者”。老政法精神中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的内核,同样是律师行业的价值追求。我曾与一位退休老法官合作参与社区普法,他用苏州方言讲解 “邻里纠纷调解技巧”,用自己办理的旧案诠释 “司法为民”,这种 “枝叶关情” 的情怀,也影响着我在办案中始终坚持 “情理法兼顾”—— 比如在处理苏州本地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时,不仅关注法律风险,更考虑企业经营实际,尽力促成双赢调解,这正是对老政法精神的间接传承。
苏州法治建设的目标,从来不是 “独善其身”,而是 “共建共享”。姑苏法院这场座谈会的价值,在于它让老政法精神从 “法院内部精神” 延伸为苏州法律职业共同体的 “共同基因”: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需要从老政法精神中汲取 “耐住性子、守住初心” 的力量,共同为苏州群众打造 “看得见、摸得着” 的司法获得感。
四、王敏霞律师深度点评:传承老政法精神,是苏州法治 “行稳致远” 的关键
站在
苏州律师的角度,我认为姑苏法院此次座谈会具有三重意义:其一,它为苏州司法 “寻根”—— 老政法精神是苏州司法从 “传统” 走向 “现代” 的精神根基,忘记这份根基,司法创新就会失去方向;其二,它为青年干警 “立标”—— 通过老同志的 “传经送宝”,让青年一代明确 “法治工作者该有的样子”,避免在快节奏的工作中迷失初心;其三,它为法律职业共同体 “聚力”—— 老政法精神中的 “为民” 与 “公正”,是法官、律师、检察官等所有法律人共同的追求,唯有凝聚这份共识,才能形成苏州法治建设的 “合力”。
未来,苏州要进一步擦亮 “法治示范城市” 的名片,离不开老政法精神的 “滋养”。作为律师,我们将继续以老政法精神为指引,在代理案件时坚守 “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公平并重”,在普法宣传中传递 “法治温度”,与姑苏法院及苏州司法系统一道,把 “司法为民” 的答卷写在苏州的街巷里弄、企业车间,让老政法精神在新时代的苏州,焕发更持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