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公园是居民休闲健身的高频场景,可一场看似轻松的掰手腕互动,却可能引发医疗费索赔纠纷。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例便颇具代表性 —— 市民小木在公园主动邀约大林掰手腕,角力中意外导致右侧肱骨干骨折,花去 3.4 万余元医疗费,索赔 1.7 万元却被法院驳回。作为执业于苏州的律师,笔者结合《民法典》“自甘风险” 原则,拆解这起案例的法律逻辑,也为苏州居民参与文体活动提供法律参考。
案例回顾:一场公园互动引发的索赔纠纷
2025 年 4 月傍晚,苏州某公园健身器材区,大林正与他人玩掰手腕,市民小木见状主动提出 “想练一练”,向大林发出邀约,大林应允。不料,双方发力过程中,小木右侧肱骨突然断裂 —— 此时手臂尚未压到桌面,并非被 “掰倒” 瞬间受伤。大林第一时间拨打 120 送小木就医,经诊断为 “右侧肱骨干骨折、右侧桡神经损伤”,住院 10 天花费医疗费 3.4 万余元。
次日,小木找到大林,希望对方承担一半医疗费(1.7 万余元),却被大林以 “没钱” 拒绝。报警调解无果后,小木一纸诉状将大林诉至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要求赔偿 1.7 万余元。庭审中,双方对 “受伤时手臂未压桌面” 的细节无异议,但争议焦点集中在两点:掰手腕是否属于 “有风险的文体活动”?大林是否存在 “故意或重大过失”?
争议焦点:法律视角下的 “文体活动” 与 “过失认定”
焦点一:掰手腕算 “有风险的文体活动” 吗?
被告大林辩称,掰手腕比拼臂力与腕力,符合竞技体育 “对抗性、风险性” 特征,小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动邀约,应预知可能受伤,属于 “自甘风险”。原告小木则认为,自己是临时 “练一练”,并非正式竞技,不应承担全部风险。
从法律定义看,“有风险的文体活动” 并非仅指专业竞技,只要活动本身存在不可避免的受伤可能性,即便为休闲娱乐性质,也可能纳入范畴。结合苏州本地实践,公园内的掰手腕、社区篮球对抗赛、户外登山等,若带有身体对抗或力量比拼属性,均可能被认定为 “有风险的文体活动”—— 毕竟这类活动中,肌肉拉伤、骨骼损伤等风险客观存在,参与者需具备基本风险认知。
焦点二:大林是否存在 “故意或重大过失”?
小木虽认可大林及时送医的行为,但主张大林此前多次将自己 “掰倒”,间接导致受伤;大林则强调全程动作温和,仅偶尔发力,无任何过失。
法院审理后查明,事发地点处于监控盲区,无直接证据证明大林存在 “故意发力过猛”“违规拉扯手臂” 等行为;且小木在多次 “掰倒” 后仍选择继续参与,说明其对自身承受能力及活动风险有一定判断。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驳回了小木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的关键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作为苏州律师,笔者结合案例进一步拆解,满足以下 3 个条件,通常会适用 “自甘风险” 原则,受伤后难以向他人索赔:
“自愿参加” 是前提:受害人需主动参与活动,而非被强迫。本案中小木主动向大林发出掰手腕邀约,完全符合 “自愿” 属性,这是适用该原则的基础。
“有一定风险” 是核心:活动本身需带有不可避免的受伤可能性。像掰手腕(可能导致骨骼、神经损伤)、篮球(可能碰撞受伤)、登山(可能滑倒摔伤)等,均属于此类。苏州居民在参与这类活动前,应先对风险有基本预判。
“无故意 / 重大过失” 是关键:若其他参与者仅正常参与活动,无故意伤人或明显违规操作(如掰手腕时突然猛拽、打篮球时故意冲撞),则无需担责。本案中,大林无违规行为,且及时协助送医,显然不满足 “故意或重大过失” 的条件。
风险提示:苏州居民参与文体活动需注意 3 点
健康的文体活动值得倡导,但苏州居民在公园健身、社区活动中,也需增强风险意识,避免 “受伤又吃亏”:
首先,评估风险再参与。面对掰手腕、对抗性球类等活动,先判断自身身体状况 —— 是否有骨质疏松、关节疾病等基础问题,若身体不允许,切勿勉强参与。
其次,保留证据防纠纷。若活动中受伤,第一时间留存证据:比如找在场证人留下联系方式,若公园或社区有监控,及时联系管理方调取录像;同时保存好病历、医疗费票据等,若怀疑对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这些证据是维权关键。
最后,受伤后及时处理。像本案中大林及时送医的做法,既尽了道义责任,也避免了争议升级。苏州居民若遇到类似情况,先保障伤者救治,再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才是理性选择。
作为一名长期服务苏州居民的律师,笔者格外关注这起案例对本地生活的启示 —— 苏州公园、社区的文体活动日益丰富,“自甘风险” 原则早已不是遥远的法律条文,而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 “行为指南”。
本案中,法院驳回索赔并非 “冷漠”,而是通过法律明确边界:当我们主动参与有风险的活动时,享受乐趣的同时,也需承担相应风险。这不仅是对自己安全的负责,也是对其他参与者的尊重 —— 若仅因意外受伤就要求无过错方赔偿,反而会让大家对文体活动 “望而却步”,违背了休闲健身的初衷。
未来,若苏州居民遇到类似纠纷,建议先冷静梳理:是否是自愿参与、活动是否有固有风险、对方是否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若仍有困惑,可咨询本地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毕竟,无论是在苏州的公园健身,还是参与社区活动,“清醒认知风险、理性对待纠纷”,才是守护自身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