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7 日,全省法院推进 “执破一体” 工作会议的召开,不仅是江苏法院系统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更为包括苏州在内的全省各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一名深耕苏州法律服务领域多年的律师,我深知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顺畅衔接,对解决企业 “执行难”“退出难” 问题的关键意义,此次会议释放的改革信号,无疑将为苏州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司法保障。
从会议内容来看,“推进执破融合,探索执破一体” 的核心目标,在于打破执行与破产程序间的壁垒,让司法资源更高效地服务于市场主体。会议强调这是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与苏州作为经济强市的发展需求高度契合。苏州市场经济活跃,企业数量众多,尤其是在制造业、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聚集了大量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部分企业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债务纠纷等问题,此时若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不畅,不仅会导致债权人权益难以保障,还可能让 “僵尸企业” 占用大量市场资源,阻碍产业升级。而 “执破一体” 改革通过打通 “立审执裁破” 全链条的堵点淤点,能让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及时进入重整或清算程序,既为有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提供 “重生机会”,也能加速 “僵尸企业” 有序退出,为优质企业腾出发展空间,这正是苏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所急需的司法支撑。
会议提出的多项关键举措,更凸显了改革的可操作性与针对性。其中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执破融合,探索执破一体’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 的要求,意味着这项改革将获得更高层级的统筹推进,避免了部门间协调不畅导致的改革 “空转”。对苏州而言,近年来法院系统在优化执行、破产审判方面已有不少探索,比如苏州中院此前推动的 “执行转破产” 机制试点,就为此次 “执破一体” 改革奠定了基础。如今将其纳入 “一把手工程”,必将进一步整合苏州司法资源,提升改革推进效率。
此外,“扎实推进府院联动”“强化规范执行”“培养复合型人才” 等举措,更是为 “执破一体” 改革保驾护航。府院联动能整合法院、政府相关部门的力量,在企业重整过程中解决土地、税收、职工安置等跨领域问题 —— 这在苏州的企业重整案例中尤为重要,比如部分制造业企业涉及厂房用地、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仅靠法院难以完全解决,府院联动机制能让这些问题得到更高效的协调;规范执行与交叉执行的推进,则能防范执行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保障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新的纠纷;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更是解决了 “执破一体” 改革的 “人才瓶颈”—— 执行与破产分属不同法律领域,对专业能力要求差异较大,既精通执行实务又熟谙破产规则的律师和法官,能更精准地把握程序衔接节点,减少程序空耗,这对苏州企业而言,意味着未来能获得更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建功出席会议并致辞,这体现了苏州法院系统对 “执破一体” 改革的高度重视。作为江苏经济发展的 “领头羊”,苏州在司法服务经济发展方面一直走在前列,此次会议后,苏州法院大概率会结合本地企业特点,出台更具针对性的 “执破一体” 实施细则,比如针对苏州中小企业密集的特点,优化 “执破一体” 的启动门槛与流程,降低企业进入程序的成本;或是针对苏州外资企业较多的情况,在破产程序中兼顾国际规则与本地实际,保障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作为
苏州律师,我王敏霞一直密切关注司法改革对企业法律服务的影响。此次 “执破一体” 会议的召开,让我深刻感受到江苏司法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决心,也为我们律师的执业工作提供了新的方向。在未来的法律服务中,我们不仅要深入研究 “执破一体” 的具体规则,为企业提供更精准的法律咨询 —— 比如帮助危困企业分析是否符合 “执破一体” 的启动条件,协助债权人在程序中维护权益;还要积极参与到府院联动、企业重整等工作中,凭借专业能力为苏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从长远来看,“执破一体” 改革不仅能解决当前企业 “执行难”“退出难” 的痛点,更能推动苏州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作为苏州律师群体的一员,我将持续关注改革进展,用专业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苏州打造全国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